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备案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8 17:50:08 作者:郑小东 浏览量:7314次
各中小学、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常教研2016[1]号)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备案课题。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18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2019年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安排。逾期不再进行中期评估。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自评。各校教科室组织本校课题组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开展自评。
2.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初审。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开展对拟参加评审的课题项目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3.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课题进行现场差额评估,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确立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确立为“合格”等第的课题为市(区)“立项”课题,确立为“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报常州市教育局(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常州市级课题项目由市教育局发文确认,金坛区级课题项目由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确认。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专家签名和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无效)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不用装订)2份。
4.课题汇总表(附件2)1份,汇总表电子稿由各校汇总后发送至jky@jtyx.net
5.关于研究的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必须按规定将研究的课题材料、阶段行动计划、与之相对应的研究行动与动态报道、所有参与研究者的反思与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及时、全面地呈现到“教科研管理平台”的专题网页中。材料的搜集,要注意面向所有参与者(没有相应研究过程与成果的成员不能列入“主要研究人员”中)。对于不按规划上传信息、缺乏研究过程的项目在评审时,将执行“一票否决”制。
以上材料及评审费(每项300元)请于11月1日前交区教师发展中心(金坛大道156号,15楼1503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368956
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