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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第五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8 17:42:00 作者:李志俊 浏览量:4726次

金坛区第五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食堂管理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和食堂负责人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172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5、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实行承包制,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研究,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生活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生活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3、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花名册,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4、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5、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应以食堂所必需的各项生活原材料支出为依据,食堂工人工资设备添置维修等费用外一律不得在学校生活账中列支。

6、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报校长签批,方可入账,严禁白条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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