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常州市金坛区第五中学!  2025年春学期 假期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德育建设>>德育动态>> 文章
金坛区第五中学胸卡及出门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9/2 15:56:46 作者:李俊华 浏览量:5252次

 

胸卡是学生身份的外在识别标志,自觉佩戴胸卡是学生严格自律的表现。胸卡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佩戴好胸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纪律观念,有利于平安校园的建设和常规管理的有效开展。为强化胸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胸卡以及出门证的发放与使用  

1)胸卡及出门证所含信息——班级、姓名、免冠相片、编号等,必须真实准确。胸卡内容由班主任负责核实填写,政教处最后检验,统一发放胸卡。凡是因病因事需要离校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出门证一律由班主任亲自签发。

2)胸卡及出门证是学生出入学校的凭证,进出校园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没有胸卡或出门证的同学不得出入校园。

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每天始终佩戴胸卡,悬挂于胸前,以备识别检查。(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可以收放于课桌内或者衣袋中备查),胸卡必须正确佩戴,保持完好,妥善保管,不得涂画刻写,不得将胸卡信息遮盖。

4)胸卡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标志,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胸卡和过期的胸卡。

5)胸卡遗失后要立即补办。补办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批准,并交纳工本费。原则上胸卡每学期补办一次。

6)学生毕业离校时,胸卡自动作废。

2、胸卡以及出门证的检查与管理  

1)胸卡佩戴情况由班级值日的文明监督员负责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值日组教师、政教处、年级组组织抽查。胸卡的佩戴将和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挂钩,发现不规范佩戴胸卡的情况,每人次扣去班级1分。

2)平时学生进出校门的胸卡及出门证检查由门卫负责,每周将不佩戴胸卡、冒用他人胸卡、不出示出门证的情况汇总后报政教处。

3)凡被发现三次以上不规范佩戴胸卡,给予通报批评;将胸卡转借他人,冒用他人的胸卡,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记过以上处分。

4)如果学生未经门卫同意,擅自出校门,给予通报批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五中学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1号 电话:0519-82330716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