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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第五中学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分级管理网络图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1/28 14:45:43 作者:陈锁仁 浏览量:7755次

常州市金坛区第中学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分级管理网络图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长:李锁龙

副组长:钱小卫、王新儿冯菊芳张银坤

 员:陈锁仁李志俊邓小益郑小东、王俊杰林文勤傅旭东张志国汪平谢旭贵刘琴王志斌朱杰松储燕张文学

二、分级管理网络图

三、工作职责

(一)校长、分管校长工作职责

1、主持制定学校财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项校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建立学校财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负责和指导校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3、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对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审查、审批。

3、组织校产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交流、检查工作,对有关校产管理人员和部门进行奖惩。

(二)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完善学校财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协助分管校长督促、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学校财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

4、及时做好财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提高实施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三)校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产的全面建账、记帐、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运用计算机对固定资产进行数据录入调整和上报,经常与财务部门及各部门保管员进行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2、经常与各部门保管员清查核对校产,做到帐物相符;及时掌握全校财产管理动态,向分管校长反馈管理信息。

3、检查督促校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在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如与实际管理环节发生矛盾时,主动及时向分管校长提出修改建议。对于个别部门或个人不执行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分管校长汇报。

(四)财务会计工作职责

1、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协助总务主任和校产管理员做好校产的入库审核,报废的复核及清查盘点工作。

2、定期与校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总帐和分类帐的核对工作,确保帐帐相符。

(五)各室财产管理员或财产使用个人的工作职责

1、做好本室或个人所保管的财产实体的保管工作,确保财产完好

2、负责本室或个人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定期与校产管理员核对,做到帐帐相符;经常检查核对本室或个人保管的财产,做到帐物相符,

3、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查明原因,产管理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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