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9:05:11 作者:朱亚东 浏览量:7766次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量:342次
各直属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知》(坛办发〔2019)67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直属单位党(总)支部书记。
二、组织实施
教育工委成立考核组,对本单位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考核组组长由廖伟文同志担任。
三、考核内容
《金坛区教育局党委2018—2019学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包括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视需要还可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个别谈话可与校长考核合并进行。
(二)述职评议。被考核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同时向本支部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
(三)查阅资料。包括党支部工作一本通、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等。
考核组综合个别谈话、述职评议、查阅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等次意见,由区委教育工委集体研究确定。
五、考核评价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能力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党员群众评价高,廉洁自律。
(二)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强,工作能力较强,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党员群众评价较好,廉洁自律。
(三)基本称职:组织纪律性一般,工作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党员群众评价一般,廉洁自律。
(四)不称职: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能力差,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党员群众评价较差,不能做到遵纪守法。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比例,不超过直属基层党支部书记数量的15%。2019年度被区委或常州市及以上条线部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或获得常州市级以上重大荣誉的,由区委教育工委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30%。
存在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不力、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发展党员工作不正常、党员教育管理问题较多、本人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等次作为选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由上级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建立健全后进帮扶机制;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时,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取消其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参加年度考核的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并于2019年12月31前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报组织人事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将存入党支部书记的人事档案。
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82801867;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2室。
各总支部党组织参照此办法对本总支所属支部进行考核。考核材料一并报教育工委。
附件: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