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五中学党总支2019年度优秀党员推选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9/12/30 8:42:52 作者:朱亚东 浏览量:7458次
金坛区第五中学党总支2019年度优秀党员推选办法(暂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亚东
副组长:李锁龙 袁志新
组员:钱小卫 冯菊芳 王新儿 张银坤 顾小青 陈锁仁 朱旭华
二、优秀党员名额的确定及初步人选的分配
1.只确定校级优秀党员名额10人,若有区优秀党员名额,则由党总支召开支委会从10名校优秀党员中推荐相应名额上报。
2.各党小组由党小组长负责根据党员个人自评表按本小组党员人数*20%(四舍五入)的名额推荐初步人选,由各支部书记会同三位党小组长研究决定初步人选。
三、推荐基本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工作量基本饱满
3.工作态度及实绩在党小组内基本得到大家公认。
三、推荐考核办法(由党支部组织推荐):
1.每个党员对个人一年度来的工作填写工作自评表。
2.支部书记合同三位党小组长进行审核决定初步人选上报党总支。
3.全体党员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4.由党总支支委会民主讨论决定。
5.公示。
四、基本原则:
1.服从学校一切正常的工作安排,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无特殊情况不支持配合学校安排的合理工作一票否决。
2.积极认真完成党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一年以内若有超过两项重要任务没有完成的或两次以上未参加全体党员活动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3.同一年度内区优秀党员、区考核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级别荣誉原则上不兼有。
4.因病因事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工伤除外)的不予考虑。
5.一年内受过任何组织处分或诫勉谈话的不予考虑。
6.推荐名额遵循支部、学科、年龄等特殊情况适当兼顾的原则。
7.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工作实绩突出(主要指:在同学科中工作量明显超负荷、历次考试或中考成绩较突出、带领团队取得较突出成绩、在学校重大工作中作出较突出贡献、某领域取得历史突破性成绩的主要负责同志)的优先考虑。
(此考核办法作为2019年度优秀党员考核办法,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2019.12.26
五中党总支党员年度工作自评表2019.12
姓 名 |
|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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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支部 及党小组 |
| 是否申报 优秀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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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工作 | 2019年度春学期 所任学科及班级 | 2019年度秋学期所任学科及班级 | 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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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三次 考试成绩在 同年级排名 | 2019春期中 | 2019春期末 | 2019秋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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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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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长意见 |
党小组长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