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五中学2020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0/6/24 7:55:48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7660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金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坛教字〔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的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应届2020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汇福路;南:钱资湖大道;西:华阳路;北:晨风路;外加:东方新都。
2.施教区主要覆盖
金水湾、天赐园、紫竹苑、宜景苑、百鑫家园、华城四村、翠堤湾、名仕家园、书香苑、美丽华公寓、金胜花园、职教公寓、金河花园、碧水华庭、青年公寓、左邻右里、玫瑰园、峨嵋新村、华达名都、新城东苑、恒大悦府、金紫花园、玉山花园、皇家华园、金湖花园、汇贤苑、金江苑、华胜新村、东方新都、珑庭花园、香格里拉山庄等。
五、招生办法
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即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
实行网上报名:7月11日至20日开通网上报名通道(zxzsbm.jtjyfw.net),我校学区内学生递交入学相关申请材料(同现场审核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下文)。
(可以扫描图中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
现场材料审核:
7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家长持初审通过短信,带好相关材料到本校求是楼一楼阅览室进行材料审核。
需要提供的材料:
1.金坛区户籍的学生报名,有关材料包括:
(1)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等)。
(3)小学毕业证原件。
因疫情原因,新建住宅延迟交付的,依据购房协议(截至2020年12月)和购房正式发票原件;2020年房屋已交付,但未能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正式购房契税税票。
2.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有关材料包括: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
(4)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一年以上金坛区社保凭证、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小学毕业证原件。
六、温馨提示
1.7月28日前,我校将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2.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待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50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和网址
咨询电话:82300791 82330711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学校网址:http://dwzx.jtjyfw.net/
八、投诉电话
学 校:82320122
区教育局: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第五中学
2020年6月24日